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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法史论文_西夏立国前后的社会法制治理方

来源:法制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4-23 04: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 二、相关概念的限定 三、相关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第一章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的权威要素评价 第一节 德明时期社会法制治理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

二、相关概念的限定

三、相关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第一章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的权威要素评价

第一节 德明时期社会法制治理权威要素对中原法制的接纳

    一、党项建国前的社会法制治理措施

    二、中原文化影响下的自治:夏州政权的社会法制治理特点

第二节 元昊时期社会法制治理权威要素对党项元素的强化

    一、党项建国的社会法制治理措施

    二、去中原化的礼法:西夏建国后的社会法制治理特点

小结

第二章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的需求要素评价

第一节 西夏疆域的社会空间结构需求

    一、党项生存资源获取的规制导向

    二、西夏多民族治理的法律适用

    三、夏宋双边关系的法制选择

第二节 西夏族群的社会人文结构需求

    一、蕃汉文化隔阂弥合的宗教选择

    二、党项风俗面貌转变的儒者因素

    三、西夏社会发展的实用主义导向

小结

第三章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的秩序规范要素评价

第一节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的路径建构转变

    一、社会法制治理制度建设基础的差异

    二、社会法制治理现有制度认识的差异

    三、社会法制治理制度实践的差异

第二节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的法制共通意义空间转变

    一、法制共通意义空间逻辑元点差异

    二、法制共通意义空间规训方式差异

小结

第四章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对西夏法制的影响

第一节 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后的西夏法制动态

    一、军事贵族民主制转向中央集权制

    二、部落游牧经济法制转向农牧商业经济法制并行

    三、社会整体融合与民族特色保留

第二节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的自主法理地位获得

    一、双轨制社会法制治理方式的脱离

    二、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中“西夏意识”的凝聚

第三节 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对西夏法制发展的推动

    一、人-地关系的处理奠定区域法制的普遍确立

    二、权威的民族内生性促使民族法制的深度融合

    三、儒法的西夏化推动唐宋法制对西夏法制的整体引导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文章摘要:西夏立国前后的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主要围绕“权威-需求-秩序规范”的要素逻辑进行。在权威要素方面,表现为由对权威的外来因素接纳向强化权威的内部因素转变,尤其是对于权威的中原法制元素和党项元素所处的主次地位进行转换;在需求要素方面,则表现为由社会空间结构需求为主,转变为社会人文结构需求为主,在社会法制治理中是从疆域等客观因素主导的被动性转向更加强调族群的主动性;在秩序规范要素层面,主要呈现为路径构建差异和法制共通意义空间规训的差异,在路径构建差异方面则包含了制度基础、制度认识和制度实践的不同,在法制共通意义空间的规训方式上则呈现为由整合分散意义的方式转变为重新赋意的方式。西夏社会法制治理方式转变的这一过程中,实际上还伴随着法制发展的转向,在整体法制动态方面,党项政权的中央集权法制得以建立;经济法制发展多样并举,在制定的法典中予以明确;并通过宗族社会的建立形成稳定的差等社会秩序。西夏法制发展由双轨制法制转向单轨制法制,树立了西夏法律中的“西夏意识”,以此促使西夏法制发展获得法理层面的自主地位。推动了区域法制的建立和民族法制的发展,并促使了唐宋法制对西夏法制发展的价值引导。从西夏法制在中国传统法制的历史地位来看,是中华法系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了中华法系的发展。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王登峰 王登峰 

作者单位:王登峰 

论文DOI:10.27137/d.cnki.ghusu.2021.000121

论文分类号:D929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网址: http://www.fzyshzz.cn/qikandaodu/2022/0423/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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